汕頭展廳(ting)(ting)效果圖建(jian)筑(zhu)的使用(yong),從(cong)來(lai)都不是(shi)自然而然的。在當(dang)下,汕頭展廳(ting)(ting)效果圖面對“使用”的最終困境,既不是有用與無用的爭論,也不是功能與需求的矛盾,而是“使用”本身不再依賴于“設計”的實現。
很多時候,汕頭展廳效果圖喜歡(huan)例舉古羅馬建筑(zhu)師維特魯威(wei)提出的“堅固、實用、美觀”三要素以證明建筑存在一種天然而樸素的真理法則。然而,維特魯威著作《建筑十書》獻于凱撒大帝,其意圖在于指出城市建設及建筑設計需遵循與信仰、歷史、社會文化密切相依的藝術和倫理法則,汕頭展廳效果圖以此匹配羅馬帝國之榮光。在所謂“三要素”之前,書中明確地提出建筑立足于秩序、設計、和諧、勻稱、適當、經濟六項基礎原則之上。而如果依據Morris Hicky Morgan 1914年的英文譯本,通常所謂的“實用”,拉丁文Utilitas被翻譯為英文convenience。根據文中之意,中文翻譯為“適宜”更為恰當。文中這個詞指的是建筑處理藝術、時代和技術的問題時不影響和干擾對建筑的使用,而用于防衛、宗教、日常生活的不同種類的建筑應該恰當地體現這些不同的用途。因此,維特魯威所說的“實用”,并非在于建筑物庇護身體的自然屬性,而是建筑作為社會之物的投射。